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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太祖朱元璋的蠲免政策研究
发布时间:2019-01-06 点击: 发布:中国论文期刊网
绪 论
一、 选题缘由
蠲免,本意为免除,即通过减免或缓征赋役以减轻农民负担。萌芽于先秦,奠基于秦汉,过渡于魏晋,发展于隋唐,至明代时已经趋于完善。朱元璋统治时期的蠲免包括灾蠲和恩蠲。灾蠲是朱元璋对受灾地区实行的蠲免。在受到各种自然灾害影响的地区,朱元璋根据受灾的严重程度,实行不同力度的蠲免。而恩蠲是朱元璋对部分地区实行的恩幸式蠲免,具有临时性和随意性。
爆发于元至正十一年(公元 1351 年)的元末农民起义摧毁了蒙古族在中原的统治,同时也对农业经济造成了严重的打击。起兵于濠州的朱元璋在从吴国公时期到建立明帝国并统一中原的时间里,一直在关注农民的赋税问题,并多次发布蠲免的命令以减轻人民负担。从红巾军到吴时期看,朱元璋的蠲免政策主要集中在投效地区、战乱地区和新附地区这三类地区,随着明朝的建立和统治的稳定,蠲免地区又增加了受战乱危害严重的地区,受灾地区,戍边地区,边远羁縻地区。朱元璋的蠲免政策是其明代整个赋役制度的一部分,又是其荒政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一个农民出身、依靠马上征战得到天下的统治者,朱元璋的治国理念和统治思想与大部分长于深宫或出身世家门阀的皇帝相比,带着鲜明的个人特色,这在中国数千年的蠲免历史中,是极为特殊的,是有着一定研究价值的。作为其中一环的蠲免政策,作为一个用于调节赋役问题的政策,是朱元璋个人意志的体现。而蠲免政策,也不仅仅是统治者个人意志的体现,更是在受灾等特殊时期,政府对农民剥削的放缓,用以调节基层地区地主和农民的关系,缓和阶级矛盾,同时促进了受灾地区农业经济的恢复,维护小农经济的发展,从而得以维护明帝国的统治基础。因此朱元璋的蠲免政策的实行,不但关乎于受灾地区直接的救灾工作,并且关系到之后受灾地区的经济发展,进而影响到国家的稳定和经济的平稳发展,可见蠲免的重要性。
通过研究其蠲免政策,我们可以对元末明初蠲免政策涉及到的社会各方面状况会有一个较为清晰的了解和认知,也对今日救灾工作或有借鉴之作用。从蠲免政策入手研究,对朱元璋统治时期的赋役制度研究、荒政研究以及朱元璋本人的统治思想研究都有一定的帮助,同时可以为中国在古代从周至清的整个蠲免政策研究提供一定的帮助,从而为当今社会的和谐社会理念提供一定的借鉴。
二、学术史回顾
朱元璋蠲免政策的研究,目前没有专著出现,而涉及明代蠲免研究的论文中,以明代中后期为主,涉及朱元璋统治时期的论文数量较少,多以荒政为主,单纯论述蠲免的论文不多。下面分朱元璋本人蠲免思想研究、洪武朝蠲免研究和明代荒政研究三方面对之前的研究成果进行简单的回顾。
(一) 研究朱元璋蠲免思想的成果
安徽大学历史学教授周致元长期致力于明代荒政研究,取得了不少成果。其中的《朱元璋的救荒思想和荒政措施》(《安徽史学》2000 年第 2 期)一文中从朱元璋的救荒思想和荒政措施两方面着手,一方面认为朱元璋特殊的农民出身及饥荒经历使得他对受灾百姓的苦难深有体会和感触,这样的体会和感触深深地影响了他的荒政措施,使得其荒政措施多为务实之举,另一方面也点出了朱元璋的种种举措的最终目的还是为了维护明廷的统治。周文所分析的朱元璋的思想及部分蠲免措施很有价值。玉林师范学院历史系讲师杨天保的《朱元璋廉政救荒述评》(《玉林师范学院学报》2002 年第 23 卷第 2 期)一文中,将救荒与廉政联系在一起,认为治灾实为治官,在法律法规方面提出了一些看法,值得本文思考。徐州师范大学历史系白艳艳在其《从免租和赈灾看朱元璋的民本思想》(《徐州师范大学学报》2002 年第 28 卷第 2 期)一文中肯定了朱元璋的蠲免措施对农民产生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另一方面也指出了其蠲免措施中存在的问题,例如地区上的不平衡,政策实施受到的阻碍等。重庆三峡学院副教授滕新才在《朱元璋的孔孟情结与明初民本政策》(《西南师范大学学报》2004年第 30 卷第 2 期)中认为朱元璋对孔孟之道的推崇和由此衍生而来的施政理念对其民本政策有着重要的影响,是典型的儒家民本思想的施行者。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张显清的《明太祖朱元璋社会理想、治国方略及治国实践论纲》(《明史研究》2007 年国际学术研讨会)一文中全方位地分析了朱元璋的社会理想和实践,认为朱元璋是儒家思想的认同者,发扬了儒家人本的精神,并从而分析其具体的政治措施,提出了朱元璋的身上是农民和儒家的特性兼而有之,对本文有很大的启发作用。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林金树的《论明太祖与农民的经济关系——以土地政策和税粮征收为议题》(《安徽师范大学学报》2010 年第 38 卷第 4 期》中则从朱元璋对农民实行的土地政策着手,并分析了其中蠲免的原因,虽笔墨不多,却亦有较大的价值。青海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历史学研究生孙玲在《朱元璋荒政思想刍议》(《沧桑》2011 年第 4 期)中则从宏观上概括了朱元璋的荒政思想,也分析了一些蠲免政策的内在因素。与其类似的概括性分析文章还有广州师范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蔡小平的《明太祖的荒政思想探析》(《经济与社会发展》2012 年第 10 期)、《明太祖的荒政立法》(《防灾科技学院学报》2012 年第 14 卷第 4 期)以及安徽师范大学历史学研究生骆辉仔在《略论朱元璋仁政》(《池州学院学报》2014 年第 28 卷第 2 期)等文章。
(二) 研究明代蠲免政策的成果
目前关于洪武年间总体蠲免情况的并未有研究专著诞生,不过有多篇相关论文。郑州大学历史系洪书云在其《明洪武年间的蠲免与赈恤》(《郑州大学学报》1987 年第 3 期)从蠲免的类型,蠲免涉及的范围,蠲免的总体次数和地区,以及如何监督蠲免的措施几个方面分析了明代洪武年间的蠲免与赈恤。文章将蠲免分为恩蠲和灾蠲,其中恩蠲分为受战火波及严重的战区蠲免,赋税过于繁重的地区蠲免,苏、松、嘉、湖四府的蠲免。洪文对洪武年间蠲免做了一个比较准确的分类,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相对清晰的概念,然而并没有涉及到元末吴时期的蠲免。该文是目前少有的对于洪武年间总体的蠲免情况的专题研究论文。安徽大学历史系教授周致元在《洪武时期的农业自然灾害和救灾措施》(《中国农史》2000 年第 19 卷第 2 期)一文中详细记录了洪武时期的自然灾害和救灾措施,其中涉及到了部分蠲免的详细情况,特意提到了代输。
作为朱元璋出生地的凤阳,自然而然有了较特殊的政治地位,其特殊性同样反应在蠲免政策上。安徽大学历史系教授周致元的《明代的赈灾制度--以凤阳一府为例》(《安徽大学学报》2000 年第 24 卷第 4 期)和《明代对凤阳府的灾蠲和灾折》(《中国农史》2002 年第 21 卷第 2 期)涉及到了洪武年间的几次凤阳遇灾的蠲免。周文从蠲免的逐渐完善,灾蠲的程序,灾蠲的事例,灾蠲的内容,灾蠲的方式和灾蠲的局限性几个角度进行了分析。其中有关灾蠲的程序对我有所启发。然而周文是从整个明代的角度来概括政府对凤阳府水灾的蠲免,而且范围仅限于灾蠲,因此对其中的结论不能直接加以引用。厦门大学中国古代史硕士研究生张晓静在其 2008 年的毕业论文《明代凤阳府的灾荒研究》中,在其灾后救灾一章中也涉及到了朱元璋时期明廷对的凤阳地区的蠲免,不过该文跨度为整个明代,着眼于洪武年间蠲免情况笔墨不多。
除凤阳外的南方地区的蠲免情况,安徽大学历史系教授傅玉璋在《明代安徽、江苏地区的水灾与赈济》(《安徽大学学报》1992 年第 1 期)中涉及到了皖、苏两省水灾的蠲免情况,与该文类似的分析特定地区或特定灾害的还有中兴大学历史系教授罗丽馨的《明代灾荒时期之民生---以长江中下游为中心》(《史学集刊》2000 年第 1 期)。湖南科技大学专门史硕士研究生蒋仁梅在其2008 年的毕业论文《明代湖南的朝赈研究》中涉及到了明代洪武年间蠲免的程序等内容,特别提到了对军屯的蠲免。江西师范大学专门史硕士研究生甘海根于 2012 年写作的毕业论文《明代江西的水灾及应对机制研究》中的一部分则分析了太祖年间江西遭到水灾时明廷的蠲免措施。
关于边疆、民族地区的蠲免情况则有南京农业大学社会学教授姚兆余的《明清时期甘肃抗灾、减灾措施及其启示》(《开发研究》2002 年第 4 期)和西北师范大学教授李清凌的《元明清治理甘青民族地区的防灾减灾思想和实践》、大连大学历史学副教授魏刚《明代辽东灾害救治述论》(《大连学院学报》2013年第 5 期)涉及。
西南大学专门史硕士研究生张丽芬 2006 年的毕业论文《明代山西灾荒研究》中以山西为着手点,主写灾荒,亦有明政府对山西的蠲免情况,类似对北方地区的蠲免情况有所研究的还有河南师范大学历史学副教授鞠明库的《明代河南旱灾与社会应对》(《华北水电水利学院学报》第 26 卷第 5 期)以及内蒙古大学中国古代史硕士研究生丘先立 2013 年的毕业论文《明代山西流民问题成因与政府应对措施探析》。青海师范大学中国古代史硕士研究生李文在其 2013 年的毕业论文《明代山东社会保障的历史考察》中亦有关于山东地区洪武年间蠲免的章节。阜阳师范学院历史学于文善《明代淮北的灾荒与灾荒赈济》(《淮阴师范学院学报》2015 年第 37 卷)主要从淮北地区着手。河北经贸大学曹琳的《明清直隶灾荒及救助制度述论》(《兰台世界》2015 年)则主写直隶地区。陕西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方钢在《明初陕西农业的恢复与发展》(《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学报》2016 第 32 卷第 6 期)一文中,从陕西农业恢复的角度赞扬了朱元璋对陕西实施的蠲免。然而以上的文章大多时间跨度久,对洪武朝着墨不多,又多是分析整个荒政,蠲免仅仅是其中一节,篇幅不大,分析不多。除上述涉及特定地区的研究成果外,还有一些从较为宏观的角度分析明代荒政的成果也涉及到了蠲免。
中南工业大学(现中南大学)社科系的陈关龙的《明代荒政简论》(《中州学刊》1990 年第 5 期)和中国农业遗产研究室叶依能在《明代荒政述论》(《中国农史》1996 年第 15 期第 4 卷)分析了整个明代的荒政。中国政法大学的李鸣在《明朝救荒立法述略》(《研究生法学》1997 年第 3 期)一文中则是从法学的角度分析到了蠲免的法令法规。郑州大学专门史硕士研究生赵昭在其 2002 年的毕业论文《明代的灾荒救治》中在灾后救治中也收集了部分蠲免的数据和史料。江西师范大学中国古代史硕士研究生胡卫伟在其 2003 年的硕士论文《明前期自然灾害与荒政研究(1368-1487)》中涉及到了整个洪武年间的自然灾害和救灾措施,其中就有灾蠲。州大学社会学院教授王卫平、安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教授戴卫东的《明代传统社会保障政策述论》(《宿州学院学报》2005 年第20 卷第 5 期)也提到了部分蠲免的情况。南开大学历史学院肖发生、江西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方志远的《明前期荒政中的腐败及治理》(《北方论丛》2007年第 1 期)则指出了蠲免存在落实不力、数额不足等问题。哈尔滨师范大学中国史硕士研究生孙远在其 2012 年的毕业论文《论明代前期的安民政策》一文中从政策方面分析了蠲免。河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副教授鞠明库发表在《明代勘灾制度述论》《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14 年第 1 期)则在分析了蠲免的程序问题。
三、 史料来源及研究方法
在史料方面,当以《明实录·太祖实录》为基本。搜集《皇明祖训》、《明太祖宝训》中朱元璋的“言”,《太祖实录》中朱元璋的“行”,这是本文选择的原始史料中最为重要的两个方面。其中实录作为明代最重要的官修编年体史书,详尽地记载了朱元璋的生平举措以及对地方实行的各种蠲免。学术界涉及到洪武年间蠲免或者荒政的研究成果中,绝大部分关于蠲免的数据都来自于实录,少部分来自地方志或者其他史料,这为我们统计朱元璋统治时期蠲免的次数、范围、种类、方式等方面提供了宝贵的原始资料。而从祖训和宝训中,我们能够从朱元璋对于子孙百姓劝诫中分析到他的思想,从而研究其思想是如何影响到其蠲免政策乃至整个政治举措的,这也是本文所要研究的一大问题。在以实录为主后,《明史》、《国榷》、《明通鉴》、《明史纪事本末》这样的史书将与实录对照,或补实录缺,或弥实录误,与实录祖训、宝训相互对照,争取一个相对完整和真实的蠲免数据,反映一个相对客观的朱元璋的思想情况。
同时在从《明会典》中补充关于蠲免的典章制度的史料,从《元明史料笔记丛刊》的元末笔记和明人笔记中进行大量阅读,寻找史料中的佐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