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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管理论文
股份制改革和分税制下中国经济效率损失的分析和测度
发布时间:2019-01-04 点击: 发布:中国论文期刊网

 

1绪论
在这篇学位论文中,笔者研究的是股份制改革和分税制下中国经济效率损失的分析和测度。这里,有必要先澄清一些概念。股份制改革,是指按照《公司法》规定,将国有企业(包括金融类国有企业)改造为股份有限公司。而股份制改革和股份制改造两者的概念比较容易混淆,前者侧重于国有企业(包括金融类国有企业),属于改革开放政策的一部分,而后者泛指所有的企业。分税制,是指按照不同的税种,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进行税权划分的一种财政管理体制。而论文中的分税制,特指1994年起中国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因为属于改革开放政策的一部分,所以有时也被称作分税制改革。效率损失,是针对帕累托改进而言,只要存在改进,则认为存在效率损失。效率损失的分析,笔者更侧重于中微观层面,从国有企业、地方政府的视角来分析效率的损失。效率损失的测度,笔者更侧重于宏观层面,通过实证计量模型来测度效率损失。
此篇学术论文的创新为:通过构建一套非常完整的委托代理模型,以效率损失为标准,对中国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和财政分税制进行了全方位的分析。其中,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中监督函数的巧妙设计,以及财政分税制中两套激励机制的提出,构成了论文的两个最大创新点。同时,笔者还解释了高速经济增长背后的贫富差距扩大以及房价上涨等社会问题。
1.1研究目的
世界上很多国家在要素禀赋(土地、劳动、资本)、技术、偏好等方面相似,但仍然表现出不同的经济增长速度。而新古典经济学更是难以全面解释,于是Coase[1][2]Williamson[3][4][5]Alchian[6]Demsetz[7][8][9]North[10][11]Cheung[12][13]等开始从产权、交易成本、制度变迁、契约等方面修正和发展新古典经济学,以新制度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尝试解释新古典经济学的盲区。
从中国统计局的统计口径看,在1978-2011年,中国的年均GDP增长率约为9.94%,尤其是在1992-2011年,中国的年均GDP增长率高达10.46%[1]。而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的统计口径看,中国的年均GDP增长率远远高于同期发达国家、新兴和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即使与中国具有相似要素禀赋、技术、偏好的亚洲四小龙和东盟五国也不例外(见附录一)。笔者认为其主要原因是制度方面,股份制改革和分税制的制度创新,为中国经济的腾飞创造了外部环境,从而减少了效率损失。笔者通过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的分析方法,试图对中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做出合理解释,而分析的主要切入点是效率损失的减少。
在研究效率损失的减少时,笔者把股份制改革和分税制放在一起分析,其主要原因为:
第一,股份制改革始于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分税制始于1994年增值税分享制改革,两者在时间上有很高的重叠性。
第二,股份制改革是针对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属于企业层面,分税制是财政管理体制下的税制改革,属于政府层面,两者互补,都属于制度创新的大框架。
第三,股份制改革促进了国有企业效率的提高,进而增加了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缓解了因分税制而产生的地方政府财政困境。分税制促使了地方政府的行为转变,地方政府不再过度干涉和保护本地国有企业的经营,开始公平地争夺国有企业、私有企业、外资企业的进驻;而国有企业失去了地方政府的保护,迫于私有企业、外资企业的竞争压力,经过优胜劣汰,反过来又促进了自身效率的提高。故两者是相互促进的关系。
1.2研究背景
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拉开了改革开放的序幕,从此中国经济进入了高速增长期。而改革开放,既包括了对内改革,也包括了对外开放。其中,对内改革的实质为: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渡。从改革方式上看,中国的改革方式以渐进式改革为主,不同于前苏联的休克式改革。当然,在具体改革推进过程中,也存在过两次较大的激进式改革尝试:一次是1978年的家庭联产承包,比较成功;另一次是1988年的“价格闯关”,以失败收尾。从制度变迁角度看,中国的改革制度变迁路径为:从供给主导型,到中间扩散型,再到需求诱致型[14]。在制度变迁过程中,地方政府和企业的影响作用越来越大。
而笔者根据计划、市场是否同时存在,将改革分为两个阶段:双轨阶段和单轨阶段。从双轨到单轨的转轨经济,其步骤为:存量先保持计划经济性质,增量采用市场经济性质,通过增量来不断稀释存量,最后把增量也完全市场化。而两个阶段并没有完全的分界线,如果非要强制划分,笔者认为1992年邓小平的南巡讲话为妥。
1.2.1双轨阶段
在双轨阶段,中国的改革主要体现在全面的承包制上,包括在农村、城市、财政三个领域的承包制。而承包制实质上是一种特殊的委托代理(Principal-Agent)形式,委托人(Principal)从代理人(Agent)获得固定租金,代理人获得全部的激励。
1.2.1.1前期的全面承包制
在农村领域,改革的基本单位是农户。政府打破了人民公社制,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把土地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将经营权承包给农户。“包产到户”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提高了农业的生产效率。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的提高,不光解决了自身的温饱,而且还出现了农产品的剩余,通过农村集市的交易又提高了收入。农业生产效率的提高,不光带动了农业经济的增长,而且还产生了农村劳动力的剩余,更多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到了乡镇企业,再一次提高了农民的收入。
这里,有必要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单独分析,因为其产生于双轨阶段,并一直延续到单轨阶段的今天,关系到“三农”问题。而“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便是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简单概括。其中,“剩下都是自己的”,构成了对农民积极性最大程度上的激励。而从法理上讲,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具有债权性和物权性[15]。债权论者认为,农户获得了土地的承包权利,所以必须承担“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的义务,属于债务。而物权论者认为,农户拥有直接利用、控制土地的权利,并具有排他性,受民法的保护。笔者认为,债权性更多体现了激励作用,提高了农民的生产效率;而物权性更多体现了公平作用,农户基于物权性可以维护土地的合法权利,尤其对地方政府的强制征用等。而目前,土地的债权性已被慢慢淡化,更多开始强调了土地的物权性,这也是国家近期决定连续两年不提“保八”,重在调结构的深层体现。
在城市领域,改革的基本单位是国有企业。1979年初,政府允许国有企业通过“议价”自销超计划产品。1983年,政府尝试国有企业承包制,导致物价激增。1983-1984年,政府两个步骤“利改税”,把国有企业向国家上缴的利润改为税金,国有企业留存税后利润。198612月,政府开始推行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
在财政领域,改革围绕的是不断放权的财政包干制。1980年代中期,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实行财政包干制,地方政府可以留存财政收入的超收分成。受超收分成的激励,地方政府开始兴办企业,再加上农村劳动力的释放,创造出了乡镇企业的发展黄金期,不过也产生了政企不分的问题。
1.2.1.2后期的强制并轨尝试
1988年春,在改革开放将近十年之际,政府决定“价格闯关”,随即物价迅速上涨。面对完全失控的物价,同年8月,政府紧急叫停。随后的198919901991年,中国的经济大挫,GDP增长率分别为4.1%3.8%9.2%[2]
1.2.2单轨阶段
1990年代,社会主义阵营发生了苏联解体和东欧剧变;而1989-1991年,国内经济萧条三年。在历史的关键时刻,中国的改革将何去何从?1992年初,邓小平南巡讲话,指出:“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为中国经济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拉开了中国经济再次腾飞的序幕。同年9月,政府放开了价格管制。同年10月,党的十四大确立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19931114日,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若干问题的决定》(简称《决定》),指出“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把现行地方财政包干制改为在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事权基础上的分税制,建立中央税收和地方税收体系”、“按照统一税法、公平税负、简化税制和合理分权的原则,改革和完善税收制度”、“改进和规范复式预算制度”。同年12月,八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决定》和《公司法》的颁布正式开启了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1994年,中央政府根据《决定》,分社国税、地税两套税务机构,划分地方税、中央税、中央地方共享税,初步建立起了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2003年,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设立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国资委),监管中央所属非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
1.3研究结论
笔者认为,1992年以来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的深层次原因是制度创新,而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和财政分税制是这个时期最大的制度创新,制度创新减少了中国经济效率的损失。
其中,股份制改革的直接原因是零监督产生的效率损失,根本原因是专业技能的提升。随着专业技能的提升,中国国有企业主要经历了完全计划经济阶段的所有权和控制权统一、双轨阶段的所有权和控制权分离、单轨阶段的所有权变更三个变迁。尤其是在双规阶段末期,全国人民的专业技能已显著提高,这主要得惠于改革开放的前期积累。而通过笔者的分析,可知此时的最优监督严格为正,已不再是零监督。但国有企业自身仍具有监督缺失的特性,不能够满足最优监督的要求,于是便产生了效率损失。而通过所有权变更,改变了监督缺失的局面,从而降低了效率的损失,促进了中国经济的增长。
分税制改革的直接原因是财政总收入占GDP、中央财政收入占财政总收入这两个比重偏低。中央政府通过设计分税制,两个比重偏低的问题得以解决。同时,分税制还产生了两套激励机制。第一套为中央政府和省级政府的委托代理激励机制,分税制导致了省级政府的财政困境,故中央政府通过转移支付来满足各个省级地方政府的个人理性约束individual rationality constraint,而各个省级地方政府则通过选择事权努力而满足激励相容约束incentive compatibility constraint。第二套为省级政府和下级政府的锦标赛激励机制,分税制导致了省级政府的财政困境,故锦标赛激励机制的设计主要为了解决财政困境,按照下级政府所管地GDP增长率次序的高低,次序靠前的下级政府官员可以获得事先编制的晋升职位。这两套激励机制共同激励着各级地方政府,促进了中国经济的增长。
笔者还认为,股份制改革和分税制是相互促进的关系。股份制改革提高了国有企业的效率,而效率的提高又会增加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从而缓解因分税制而产生的财政困境。分税制促使了地方政府的行为转变,地方政府不再过度干涉和保护本地国有企业的经营,开始公平地争夺国有企业、私有企业、外资企业的进驻;而国有企业失去了地方政府的保护,面临着私有企业、外资企业的竞争,通过优胜劣汰,反过来又促进了自身效率的提高。
在对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分析中,笔者还解释了经济高速增长背后的一些社会问题。比如,贫富差距的扩大,房价的上涨等问题。笔者认为,股份制改革中的国有资产低估和分税制中的地方政府横向竞争导致了贫富差距的扩大,股份制改革和分税制下企业效率的改善导致了房价的上涨。
最后,笔者通过分析1994-2008年中国各省的数据,实证检验了股份制改革和分税制能够减少中国经济效率损失的结论,并一定程度上测度了中国经济效率损失的减小幅度。
1.4论文框架
此篇学术论文共三部分,分为6章。
第一部分为第12章,对笔者的研究目的、研究背景、研究结论以及前人的研究成果进行了交代。
第二部分为第345章,对股份制改革和分税制下中国经济效率损失进行了理论分析。其中,第3章介绍了委托代理的理论模型;第4章重点分析了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第5章重点分析了财政分税制改革。而第45章不仅仅局限于对股份制改革和分税制改革的单独分析,有相当部分为交叉分析,同时也是整篇学术论文的核心部分。
第三部分为第6章,对第45章的一部分理论分析结果进行了实证检验

 

1绪论
在这篇学位论文中,笔者研究的是股份制改革和分税制下中国经济效率损失的分析和测度。这里,有必要先澄清一些概念。股份制改革,是指按照《公司法》规定,将国有企业(包括金融类国有企业)改造为股份有限公司。而股份制改革和股份制改造两者的概念比较容易混淆,前者侧重于国有企业(包括金融类国有企业),属于改革开放政策的一部分,而后者泛指所有的企业。分税制,是指按照不同的税种,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进行税权划分的一种财政管理体制。而论文中的分税制,特指1994年起中国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因为属于改革开放政策的一部分,所以有时也被称作分税制改革。效率损失,是针对帕累托改进而言,只要存在改进,则认为存在效率损失。效率损失的分析,笔者更侧重于中微观层面,从国有企业、地方政府的视角来分析效率的损失。效率损失的测度,笔者更侧重于宏观层面,通过实证计量模型来测度效率损失。
此篇学术论文的创新为:通过构建一套非常完整的委托代理模型,以效率损失为标准,对中国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和财政分税制进行了全方位的分析。其中,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中监督函数的巧妙设计,以及财政分税制中两套激励机制的提出,构成了论文的两个最大创新点。同时,笔者还解释了高速经济增长背后的贫富差距扩大以及房价上涨等社会问题。
1.1研究目的
世界上很多国家在要素禀赋(土地、劳动、资本)、技术、偏好等方面相似,但仍然表现出不同的经济增长速度。而新古典经济学更是难以全面解释,于是Coase[1][2]Williamson[3][4][5]Alchian[6]Demsetz[7][8][9]North[10][11]Cheung[12][13]等开始从产权、交易成本、制度变迁、契约等方面修正和发展新古典经济学,以新制度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尝试解释新古典经济学的盲区。
从中国统计局的统计口径看,在1978-2011年,中国的年均GDP增长率约为9.94%,尤其是在1992-2011年,中国的年均GDP增长率高达10.46%[1]。而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的统计口径看,中国的年均GDP增长率远远高于同期发达国家、新兴和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即使与中国具有相似要素禀赋、技术、偏好的亚洲四小龙和东盟五国也不例外(见附录一)。笔者认为其主要原因是制度方面,股份制改革和分税制的制度创新,为中国经济的腾飞创造了外部环境,从而减少了效率损失。笔者通过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的分析方法,试图对中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做出合理解释,而分析的主要切入点是效率损失的减少。
在研究效率损失的减少时,笔者把股份制改革和分税制放在一起分析,其主要原因为:
第一,股份制改革始于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分税制始于1994年增值税分享制改革,两者在时间上有很高的重叠性。
第二,股份制改革是针对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属于企业层面,分税制是财政管理体制下的税制改革,属于政府层面,两者互补,都属于制度创新的大框架。
第三,股份制改革促进了国有企业效率的提高,进而增加了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缓解了因分税制而产生的地方政府财政困境。分税制促使了地方政府的行为转变,地方政府不再过度干涉和保护本地国有企业的经营,开始公平地争夺国有企业、私有企业、外资企业的进驻;而国有企业失去了地方政府的保护,迫于私有企业、外资企业的竞争压力,经过优胜劣汰,反过来又促进了自身效率的提高。故两者是相互促进的关系。
1.2研究背景
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拉开了改革开放的序幕,从此中国经济进入了高速增长期。而改革开放,既包括了对内改革,也包括了对外开放。其中,对内改革的实质为: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渡。从改革方式上看,中国的改革方式以渐进式改革为主,不同于前苏联的休克式改革。当然,在具体改革推进过程中,也存在过两次较大的激进式改革尝试:一次是1978年的家庭联产承包,比较成功;另一次是1988年的“价格闯关”,以失败收尾。从制度变迁角度看,中国的改革制度变迁路径为:从供给主导型,到中间扩散型,再到需求诱致型[14]。在制度变迁过程中,地方政府和企业的影响作用越来越大。
而笔者根据计划、市场是否同时存在,将改革分为两个阶段:双轨阶段和单轨阶段。从双轨到单轨的转轨经济,其步骤为:存量先保持计划经济性质,增量采用市场经济性质,通过增量来不断稀释存量,最后把增量也完全市场化。而两个阶段并没有完全的分界线,如果非要强制划分,笔者认为1992年邓小平的南巡讲话为妥。
1.2.1双轨阶段
在双轨阶段,中国的改革主要体现在全面的承包制上,包括在农村、城市、财政三个领域的承包制。而承包制实质上是一种特殊的委托代理(Principal-Agent)形式,委托人(Principal)从代理人(Agent)获得固定租金,代理人获得全部的激励。
1.2.1.1前期的全面承包制
在农村领域,改革的基本单位是农户。政府打破了人民公社制,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把土地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将经营权承包给农户。“包产到户”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提高了农业的生产效率。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的提高,不光解决了自身的温饱,而且还出现了农产品的剩余,通过农村集市的交易又提高了收入。农业生产效率的提高,不光带动了农业经济的增长,而且还产生了农村劳动力的剩余,更多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到了乡镇企业,再一次提高了农民的收入。
这里,有必要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单独分析,因为其产生于双轨阶段,并一直延续到单轨阶段的今天,关系到“三农”问题。而“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便是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简单概括。其中,“剩下都是自己的”,构成了对农民积极性最大程度上的激励。而从法理上讲,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具有债权性和物权性[15]。债权论者认为,农户获得了土地的承包权利,所以必须承担“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的义务,属于债务。而物权论者认为,农户拥有直接利用、控制土地的权利,并具有排他性,受民法的保护。笔者认为,债权性更多体现了激励作用,提高了农民的生产效率;而物权性更多体现了公平作用,农户基于物权性可以维护土地的合法权利,尤其对地方政府的强制征用等。而目前,土地的债权性已被慢慢淡化,更多开始强调了土地的物权性,这也是国家近期决定连续两年不提“保八”,重在调结构的深层体现。
在城市领域,改革的基本单位是国有企业。1979年初,政府允许国有企业通过“议价”自销超计划产品。1983年,政府尝试国有企业承包制,导致物价激增。1983-1984年,政府两个步骤“利改税”,把国有企业向国家上缴的利润改为税金,国有企业留存税后利润。198612月,政府开始推行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
在财政领域,改革围绕的是不断放权的财政包干制。1980年代中期,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实行财政包干制,地方政府可以留存财政收入的超收分成。受超收分成的激励,地方政府开始兴办企业,再加上农村劳动力的释放,创造出了乡镇企业的发展黄金期,不过也产生了政企不分的问题。
1.2.1.2后期的强制并轨尝试
1988年春,在改革开放将近十年之际,政府决定“价格闯关”,随即物价迅速上涨。面对完全失控的物价,同年8月,政府紧急叫停。随后的198919901991年,中国的经济大挫,GDP增长率分别为4.1%3.8%9.2%[2]
1.2.2单轨阶段
1990年代,社会主义阵营发生了苏联解体和东欧剧变;而1989-1991年,国内经济萧条三年。在历史的关键时刻,中国的改革将何去何从?1992年初,邓小平南巡讲话,指出:“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为中国经济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拉开了中国经济再次腾飞的序幕。同年9月,政府放开了价格管制。同年10月,党的十四大确立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19931114日,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若干问题的决定》(简称《决定》),指出“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把现行地方财政包干制改为在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事权基础上的分税制,建立中央税收和地方税收体系”、“按照统一税法、公平税负、简化税制和合理分权的原则,改革和完善税收制度”、“改进和规范复式预算制度”。同年12月,八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决定》和《公司法》的颁布正式开启了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1994年,中央政府根据《决定》,分社国税、地税两套税务机构,划分地方税、中央税、中央地方共享税,初步建立起了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2003年,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设立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国资委),监管中央所属非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
1.3研究结论
笔者认为,1992年以来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的深层次原因是制度创新,而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和财政分税制是这个时期最大的制度创新,制度创新减少了中国经济效率的损失。
其中,股份制改革的直接原因是零监督产生的效率损失,根本原因是专业技能的提升。随着专业技能的提升,中国国有企业主要经历了完全计划经济阶段的所有权和控制权统一、双轨阶段的所有权和控制权分离、单轨阶段的所有权变更三个变迁。尤其是在双规阶段末期,全国人民的专业技能已显著提高,这主要得惠于改革开放的前期积累。而通过笔者的分析,可知此时的最优监督严格为正,已不再是零监督。但国有企业自身仍具有监督缺失的特性,不能够满足最优监督的要求,于是便产生了效率损失。而通过所有权变更,改变了监督缺失的局面,从而降低了效率的损失,促进了中国经济的增长。
分税制改革的直接原因是财政总收入占GDP、中央财政收入占财政总收入这两个比重偏低。中央政府通过设计分税制,两个比重偏低的问题得以解决。同时,分税制还产生了两套激励机制。第一套为中央政府和省级政府的委托代理激励机制,分税制导致了省级政府的财政困境,故中央政府通过转移支付来满足各个省级地方政府的个人理性约束individual rationality constraint,而各个省级地方政府则通过选择事权努力而满足激励相容约束incentive compatibility constraint。第二套为省级政府和下级政府的锦标赛激励机制,分税制导致了省级政府的财政困境,故锦标赛激励机制的设计主要为了解决财政困境,按照下级政府所管地GDP增长率次序的高低,次序靠前的下级政府官员可以获得事先编制的晋升职位。这两套激励机制共同激励着各级地方政府,促进了中国经济的增长。
笔者还认为,股份制改革和分税制是相互促进的关系。股份制改革提高了国有企业的效率,而效率的提高又会增加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从而缓解因分税制而产生的财政困境。分税制促使了地方政府的行为转变,地方政府不再过度干涉和保护本地国有企业的经营,开始公平地争夺国有企业、私有企业、外资企业的进驻;而国有企业失去了地方政府的保护,面临着私有企业、外资企业的竞争,通过优胜劣汰,反过来又促进了自身效率的提高。
在对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分析中,笔者还解释了经济高速增长背后的一些社会问题。比如,贫富差距的扩大,房价的上涨等问题。笔者认为,股份制改革中的国有资产低估和分税制中的地方政府横向竞争导致了贫富差距的扩大,股份制改革和分税制下企业效率的改善导致了房价的上涨。
最后,笔者通过分析1994-2008年中国各省的数据,实证检验了股份制改革和分税制能够减少中国经济效率损失的结论,并一定程度上测度了中国经济效率损失的减小幅度。
1.4论文框架
此篇学术论文共三部分,分为6章。
第一部分为第12章,对笔者的研究目的、研究背景、研究结论以及前人的研究成果进行了交代。
第二部分为第345章,对股份制改革和分税制下中国经济效率损失进行了理论分析。其中,第3章介绍了委托代理的理论模型;第4章重点分析了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第5章重点分析了财政分税制改革。而第45章不仅仅局限于对股份制改革和分税制改革的单独分析,有相当部分为交叉分析,同时也是整篇学术论文的核心部分。
第三部分为第6章,对第45章的一部分理论分析结果进行了实证检验